“熊孩子”打鬧撞倒老人 兩個家庭賠償六千元

2014-04-30 08:18:00    作者:李靜   來源:黃河口晚刊  我要評論

關鍵詞: 李老太 成被告 孩子 小區(qū) 手部
[提要]4月29日,東營區(qū)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小孩打鬧將一老太撞傷的案件,兩個孩童在打鬧時不小心碰倒了70多歲的鄰居老太太,造成手部受傷,兩個孩子的家庭賠償6000余元。據了解,李某某是一位70多歲的老太太,2013年的一天,外出回家的李老太,被在小區(qū)樓下玩耍追逐的黃小某和英小某撞倒致其手部受傷住院治療。

  大眾網東營4月30日訊 4月29日,東營區(qū)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小孩打鬧將一老太撞傷的案件,兩個孩童在打鬧時不小心碰倒了70多歲的鄰居老太太,造成手部受傷,兩個孩子的家庭賠償6000余元。

  據了解,李某某是一位70多歲的老太太,2013年的一天,外出回家的李老太,被在小區(qū)樓下玩耍追逐的黃小某和英小某撞倒致其手部受傷住院治療。因雙方未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李老太將黃小某及父母、英小某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法院審理認為,英小某、黃小某在小區(qū)內追逐玩耍時,黃小某將李老太撞倒致原告手部受傷,黃小某和英小某應依法向李老太承擔侵權責任。李老太在小區(qū)內行走也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綜合事件發(fā)生的原因,確定黃小某和英小某承擔60%的責任。但考慮到事件發(fā)生時黃小某和英小某均未滿十周歲,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行為產生的后果,應由其監(jiān)護人承擔。據此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各項損失6000余元。 (記者 李靜)

初審編輯:蘇旬
責任編輯: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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