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深入開展氣瓶和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檢查行動

2017-03-31 14:23:00 來源: 大眾網東營頻道 作者:

  為認真吸取近期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市質監(jiān)局根據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要求和市主要領導的指示精神,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立即深入開展一次為期一個月的氣瓶和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檢查行動。該緊急通知已于12月23日以東質發(fā)【2016】172號文件發(fā)出。

  此次安全檢查的檢查范圍是全市所有氣瓶(包括LPG、CNG、LNG及各類工業(yè)氣瓶)和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檢驗單位,移動式壓力容器運營單位。工作重點是對氣體充裝站和氣站內儲罐、壓力管道、移動式壓力容器、鋼瓶是否辦理使用登記、是否進行定期檢驗;安全附件(壓力表、安全閥)是否經過定期檢驗;充裝單位在氣體充裝過程中是否摻入二甲醚;充裝站的計量器具是否強檢,量值是否可靠;氣體充裝人員和管理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以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等。

  通知要求,各縣區(qū)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督促轄區(qū)內氣瓶和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及充裝單位、氣瓶檢驗機構認真開展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礎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市局負責對市特檢所的檢查以及對縣區(qū)局安全檢查工作的督導。同時各縣區(qū)局要加大執(zhí)法工作力度,對檢查的每個單位、發(fā)現的所有問題必須逐一提出整改和處理要求,必須留下《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指令書》等執(zhí)法文書,對無證充裝、充裝不合格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以及液化石油氣中摻混二甲醚等非法違法行為要“零容忍”,采取“五個一律”等執(zhí)法措施,從嚴查處、打擊到位,做到查處一批,處罰一批,移交一批,切實提高執(zhí)法的威懾力和有效性。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拒不接受監(jiān)督檢查的單位,各縣區(qū)局要及時書面上報當地政府堅決予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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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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