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自帶紅酒被收取30元“服務費” 律師建議侵權可投訴

2014-03-07 16:33:00    作者:魯陽   來源:東營網  我要評論

關鍵詞: 服務費;咖啡廳;自帶酒水;開瓶費;點餐
[提要]”3月3日,市民張先生撥打本報熱線反映,自己去西城一家咖啡廳消費時被收取酒水服務費,感到很不合理。記者隨后又走訪了我家其他幾家咖啡廳了解到,這些咖啡均表示不允許自帶酒水,有的咖啡廳甚至收取50元的開瓶費。

  大眾網東營3月7日訊 “我以前經常來這里消費,今天才知道自帶紅酒還要收取30元酒水服務費,這樣收費合理么?”3月3日,市民張先生撥打熱線反映,自己去西城一家咖啡廳消費時被收取酒水服務費,感到很不合理。律師表示,這種做法造成了侵權,因數額較小,市民可到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

  2日中午,市民張先生約了幾個好友來到西城黃河路附近一家咖啡廳聚餐。點餐時為了盡興,張先生就到車里拿出自己帶來的一瓶紅酒,準備跟好友分享,但是卻遭到服務員的提醒,“自帶紅酒需要收取30元的服務費!薄拔乙郧敖洺磉@里消費,沒有聽說過要拿服務費的!狈⻊諉T卻提醒張先生,這是咖啡廳的一貫規(guī)定,這樣做也是出于為消費者考慮,怕他們自帶的酒水喝出問題,同時開瓶費、酒水餐具都有咖啡廳提供,所以需要收取費用。張先生無奈,只好付款。

  記者隨后又走訪了我家其他幾家咖啡廳了解到,這些咖啡均表示不允許自帶酒水,有的咖啡廳甚至收取50元的開瓶費。那么這種做法合理么?市民對此看法不一。市民劉先生表示,既然到了咖啡廳并消費其產品,客人有權選擇自行帶入咖啡廳飲用酒水的權利,也有市民表示如果咖啡廳已經告知客人自帶酒水要收取服務費,雙方自愿的情況下可以接受。

  為此,記者咨詢我市山東天地恒律師事務所張華慶律師,張律師表示,對此種現象就像多數市民所爭議的一樣,目前有兩種觀點,一是達成一致后認為雙方自愿,二是認為這屬于強制性消費。“北京市已經出臺明文法律規(guī)定這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屬于強制性消費,而且大多數觀點都認為這種做法是侵權行為,市民如果遭遇此種情況,可到消費者協(xié)會或工商部門投訴!(記者 魯陽)

初審編輯:蘇旬
責任編輯: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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