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啟忠一審被控受賄132萬 制造借或報銷的假象
2015-09-10 17:45:00 來源:大眾網(wǎng)東營頻道 我要評論
[提要]10日上午,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牛啟忠涉嫌犯受賄罪一案,檢方指控被告人牛啟忠,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受賄金額達132.686萬元,期間多次以借或者報銷之名行受賄之實。院方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圖片來自東營中院官方微博
大眾網(wǎng)東營9月10日訊(記者 王青青)10日上午,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牛啟忠涉嫌犯受賄罪一案,檢方指控被告人牛啟忠,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受賄金額達132.686萬元,期間多次以借或者報銷之名行受賄之實。院方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收受他人財務132萬 多次以借或報銷為名
庭審從上午9點30分正式開始,東營中院官方微博進行了圖文直播。
據(jù)東營中院官方微博發(fā)布的指控書顯示,被告人牛啟忠利用擔任山東省滕州市市委書記、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收購、發(fā)展經(jīng)營、土地出讓金減免、提高土地容積率、招投標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陳某、陳某某、張某某、王某某、田某某和王某財物,共計人民幣85.1005萬元、美元6萬元,折合人民幣132.686萬元。在公訴人發(fā)表的公訴意見中可以看到,被告人其中一起受賄犯罪是以買房的名義,向自己曾經(jīng)幫助過的公司負責人借款并開具十年之久的借條為表象,來掩蓋自己收受賄賂的犯罪實質(zhì)。被告人還在收受他人銀行卡購買照相器材后,又通過打借條的方式,以借用為名行受賄之實;另外被告人曾購買了照相器材等物品后,安排其下屬單位給予報銷處理。公訴人介紹,據(jù)此分析,被告人牛啟忠的受賄罪,或以借為名,以合法掩蓋非法,具有較大的迷惑性;或以報銷為名,行索要之實,具有較大的隱蔽性。
131萬元的犯罪事實系被告人主動交代
據(jù)公訴人介紹,被告人牛啟忠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jié),并且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折合人民幣131.686萬元的受賄犯罪事實,屬于“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種犯罪事實”,并已積極主動全部退贓。
另外,被告人在被羈押期間,通過同監(jiān)室的其他被告人獲取他人涉嫌犯罪的信息,并積極向檢察機關舉報。
庭審中,被告人牛啟忠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實及證據(jù)均沒有異議,并表示真誠認罪、悔罪,僅對起訴書指控的其中兩起受賄事實的背景進行了說明。法庭辯論中,雙方就牛啟忠具有坦白情節(jié),是否適于從輕處罰;犯罪的主觀惡性是否符合從輕處罰的條件等焦點問題展開辯論。
辯論結(jié)束后,牛啟忠做了最后陳述。
大眾網(wǎng)記者了解到,本案將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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